(2022年4月29日广州市番禺区慈善会第四届会员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暨理事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实施)
为使本会秘书处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和健全有效的决策机制,努力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本会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组织架构
第一条 按照《广州市番禺区慈善会章程》规定,副会长兼任法定代表人,主持秘书处日常具体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处内设3个部门,分别为行政综合部、项目管理部、捐赠合作部。
第二章 工作人员守则
第二条 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保持政令畅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
第三条 以共创和谐、携手慈善、见难相助、扶贫济困为服务宗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帮扶弱势群体及其他有需要的个人,积极发展慈善事业,促进社会共享发展,共建和谐社会。
第四条 热爱慈善事业,认真贯彻本会章程和有关规定,熟悉本职工作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努力为慈善事业作贡献。
第五条 积极宣传本会的性质、宗旨和任务,凝聚社会爱心人士,热情为捐赠者和受助者服务,讲文明、讲礼貌、树立良好形象。
第六条 奉公守法,廉洁自律,不谋私利;严禁利用本会名义从事任何违背本会宗旨的活动。
第七条 贯彻勤俭办事的方针,厉行节俭,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按规定使用管理各项资金。
第八条 认真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满腔热情地帮助群众排忧解困。
第九条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第十条 勤恳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岗位职责
第十一条 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职责
秘书长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在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领导下,全面负责主持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落实本会理事会各项决策,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
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对秘书长负责,按工作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并受秘书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者专项任务。
秘书长出差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职时,可以指定一名副秘书长主持工作。
第十二条 行政综合部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行政综合部部门职责:
负责秘书处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协调、文秘工作、会务工作、宣传工作、会员发展、人事劳资、保密工作、计生工作、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信息工作、消防工作、安全保卫、后勤工作、工会小组工作、共青团工作、志愿者发展工作、负责本会信息化工作,负责本会网站、微信、微博及其他信息化平台的建设维护,负责新闻信息传播工作,统筹本会的品牌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设部长、宣传主管、行政专员、宣传专员。
1.部长:主持行政综合部全面工作,同时统筹党建和工、青的工作。
2.宣传主管:协助部长开展部门工作,负责统筹本会信息化工作、品牌建设工作,负责与新闻媒体对接以及新闻信息发布管理,负责选题策划,协助做好募捐及慈善活动传播、推介,审核新闻信息文稿等工作。
3.行政专员:协助部长开展部门工作,负责人事劳资、文秘工作、档案管理、会务工作、接待工作、物资采购、消防、安全保卫、车辆管理、物资仓库及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和本部门日常事务性、辅助性工作等。
4.宣传专员:负责本会本会网站、微信、微博及其他信息化平台的信息更新及维护管理,负责信息平台日常信息维护;协助宣传主管搜集本会新闻材料、编写新闻稿件,以及进行平面美工设计工作;负责信息公开、文件收发工作、共青团工作及志愿者工作等。
第十四条 项目管理部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项目管理部部门职责:
负责慈善项目资金申请及项目开发、实施等工作,负责慈善基金、专项资金管理,负责慈善医疗救助等慈善救助业务项目、慈善超市业务、福利事业与公益项目、专项项目的实施、评估等工作,负责慈善项目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等日常工作、负责品牌慈善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市长热线及来访咨询跟进工作、负责所有项目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设部长、专项项目主管、专项基金主管、项目专员。
1.部长:主持项目管理部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年度慈善项目管理和慈善救助计划并组织实施。
2.专项项目主管:协助部长开展部门工作,负责本会所有专项项目管理、策划实施总结、监督落实工作;负责所有项目的监测与评估工作、包含全套资料的收集和归档、沟通联络工作;负责统筹慈善救助业务的工作、负责市长热线及来访咨询跟进工作、负责所有项目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3.专项基金主管:协助部长开展部门工作,负责定向捐赠、冠名基金、社区慈善基金、区内外扶贫、专项基金的跟进、统筹、沟通、管理工作。
4.专项项目专员:协助专项项目主管开展工作,在部长及主管的领导下负责本会所有专项项目管理、策划实施总结、监督落实工作;负责所有项目的监测与评估工作、包含全套资料的收集和归档、沟通联络工作;负责统筹慈善救助业务的工作、负责市长热线跟进工作、负责所有项目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5.专项基金专员:协助专项基金主管开展工作,在部长及主管的领导下负责定向捐赠、冠名基金、社区慈善基金、区内外扶贫、专项基金的跟进、统筹、沟通、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捐赠合作部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
捐赠合作部部门职责:
负责组织策划和依法管理慈善募捐活动,筹集慈善资金,公开募捐信息;负责公益慈善活动的策划实施;负责慈善募捐、慈善活动对外合作的联络;慈善空间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度预算、日常财务核算、财务监督、固定资产账务管理、财务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及核算办法,提供财务信息,参与本会经济决策,接收与管理捐赠的资金和物资;负责妇女组织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设部长、财务主管、筹募主管、会计、捐赠合作专员、出纳。
1.部长:负责主持捐赠合作部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募捐和公益慈善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健全本会的财务管理制度及核算办法,负责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本会财务预算和决算,负责财务核算和财务监督,审核会计资料及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公开,财务审计,保管财务印章等工作。
2.财务主管:协助部长开展部门工作,负责拟制年度预算,审核相关原始凭证和会计凭证,草拟相关财务文件和财务报告,统计报送相关数字,保管相关文件资料、报表等会计档案和本部门日常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3.筹募主管:协助部长开展部门工作,负责募捐和公益慈善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和实施,负责对外合作的联络。负责募捐项目包括联合募捐、冠名基金的设计、筹募,负责大型筹募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和实施,负责对外合作的拓展以及捐赠人、合作伙伴关系的维护,慈善空间管理工作等。
4.会计: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表及财务分析,统计财务数据,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软件的使用和管理,保管相关账册、报表等会计档案,负责基建财务账、固定资产明细账的管理与核算,办理相关税务、证件登记变更等工作,负责财务档案管理和本部门日常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日常捐赠、支出数据整理工作。
5.捐赠合作专员:在筹募主管的带领下开展冠名基金、定向捐赠、社区慈善基金、专项基金、募捐业务、捐赠人服务的策划、组织、协调和实施,完善上级分配的工作。
6.出纳(兼任):负责出纳工作,包括办理现金收付和结算业务,复核原始凭证,办理款项收付、银行结算,支票管理与使用,开具收款票据,登记日记账,查询未达账项并进行调整,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银行保险箱钥匙和空白支票。
第十六条 详细的岗位职责见《广州市番禺区慈善会秘书处各部门岗位职责表》。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十七条 为提高秘书处会务会议质量,加强会议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会议诀要事项的贯彻落实,我会已制定《广州市番禺区慈善会秘书处会务会议制度》,会议相关制度要求按照该制度执行。
第五章 公文管理
第十八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会的公文办理,提高办理公文的质量和效率,我会已制定《广州市番禺区慈善会公文管理制度》,公文管理按照该制度执行。
第六章 信访事项办理
第十九条 信访事项办理原则。秘书长负总责,分管副秘书长具体抓,项目管理部负责,依照及时就地、依法依规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条 信访事项受理。本会依法依规应当受理或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应当直接受理;不属于本会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事项,转有关部门办理;涉及本会业务又与其他部门业务相关的信访事项,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共同协商办理。
第二十一条 信访事项办理。本会日常信访事项,由项目管理部负责牵头,与涉及的业务部门共同协调处理;信访事项依照政策法规可以解决的,应当直接或协调各级相关部门予以解决;所提要求与现行政策法规相悖或要求过高,不能解决的,应做好解释工作。
第二十二条 行政综合部和业务部门要确保对外公开的网站、邮箱、电话等各种渠道畅通,项目管理部及时接收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广州市番禺区慈善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经2022年4月29日第四届会员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暨理事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