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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慈善会2010年工作总结

一、2010年的工作回顾

2010年,区慈善会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关怀下,在区民政局和有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秉承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扶贫济困、见难相助、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困难的办会宗旨,积极开展各类慈善活动,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受到了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好评。主要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帮扶力度,扎实开展各项慈善救助活动

一年来,区慈善会坚持以《章程》为指导,着力加大帮扶力度,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救助水平。全年共支出1106.7万元,审批困难申请1918宗,惠及5918名困难群众,充分发挥了慈善资金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

1、实施贫困家庭大病救助。贫困家庭大病救助项目是我会资助工作的重点,资助对象主要是城乡低保、低收入、五保及长期患重大疾病的弱势群体家庭人员。一年来,区慈善会按照《资助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救助标准,对情况属实、符合条件的841名患者进行了资助,共发放救助金515.8万元(其中,含对外来务工人员资助8宗7.5万元),为他们解决了燃眉之急。

2、抓好贫困学生的助学工作。为帮助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学生能够顺利进入校园,区慈善会对申请资助的贫困学生进行了认真的摸底调查,并通过审核和公示,确定了资助对象。一年来,共对947名贫困学生进行了资助,发放助学金111.4万元,并联合区总工会举办了“金秋助学”助学金发放仪式

3、开展慰问孤儿活动。在“六一”儿童节期间,区慈善会联合区民政局发出《通知》,要求各镇(街)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孤儿进行走访慰问,并资助5.1万元,向每位孤儿发放了价值200元的物品。此外,在5月28日上午,与区民政局、东涌镇等单位组成慰问团,慰问了东涌镇的2户散居孤儿,并于6月1日上午,在区福利院举办了“心连心——情系孤儿”慰问活动,对区福利院在院的孤残儿童进行了慰问。通过一系列的走访慰问活动,使全区的孤残儿童感受到社会的关爱,让他们度过一个愉快的节日。

4、抓好慈善安居工程。2010年,区慈善会加大对困难群众危破房改造工作的力度,并对每宗重建或修缮房屋的申请都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严格按照救助标准进行资助。全年共资助危破房改造121宗,支出109.1万元,确保了全区困难群众住有所居。

5、实施临时生活救助。慈善会作为政府救助的补充,对一些由于客观因素,如遭受小范围自然灾害致使家庭生活出现短时困难的群众,给予一次性的资助,全年共审批生活困难申请57宗,支出30.6万元。

另外,区慈善会在做好上述救助工作的同时,还根据我区实际,开展和参与了多项专项资助活动:

一是开展“慈善传递爱心——关爱地贫、白血病儿童”资助活动。为使我区患重症地中海贫血、白血病贫困家庭儿童有强健的身体对抗疾病,从2008年开始,连续3年对我区患重症地中海贫血、白血病贫困家庭儿童,实施每例5000元的营养补助。去年共资助该类儿童24名,支出12万元。

二是开展“情暖职工心”——特困职工家庭慰问活动。在中秋节前夕,区慈善会联合区总工会召开了“帮扶困难职工座谈会”,向参加会议的88名困难职工代表赠送了慰问品。在9月14日,与区总工会、区民政局等单位组成慰问团,对市桥街、石壁街等部分特困劳模和特困职工进行了上门慰问,了解其生活和工作情况,还为他们送上了慰问金和慰问品。

三是进一步扩大了慈善助学范围。经第二届理事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从2010年起,增加对我区持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广州市特困职工证》的贫困家庭高中住宿生进行资助。9月份,区慈善会联合区民政局下发《通知》,明确了申请对象、办理流程、资助标准,以及工作要求。至12月底,全区共有47名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得到资助,支出助学款7.1万元。

四是进一步完善慈善超市的运营管理。为了让困难群众就近领取到合适的物品,我们出台了《番禺区慈善超市物品发放工作方案》。从7月开始,除市桥、桥南、东环、沙头四个街的困难群众继续到区慈善超市领取物品外,其他镇(街)的困难对象分别在辖区内指定的慈善超市特约提货点,凭券领取到各类日常必需的食品或日用品,降低了慈善超市的运营成本,并提高了物品发放效率,更好地满足了困难群众的需要。全年共发出慈善超市物品领取券16752张,价值159.8万元,惠及1.2万多人。

(二)全力支援青海玉树地区的抗震救灾工作

青海玉树地区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区慈善会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支援玉树开展抗震救灾工作:一是迅速拟定了劝募的新闻稿和《抗震救灾倡议书》,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发报,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士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二是慈善会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取消休假,自灾害发生后连续一个多月,星期六、日都不休息,照常接收社会的捐款。三是积极组织辖区内的机关、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社区居民等,开展现场募捐活动。据统计,在捐款接收期间,区慈善会共组织和参与社会各类慈善募捐活动21场,收到全区1195个单位和840多名社会热心群众捐赠的善款1423万元,各类物资4650件(折款21.1万元),捐款、捐物数位居广州市十区二市之首,有力支援了玉树地区的抗震救灾工作。

(三)积极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起,每年6月30日为“广东扶贫济困日”。按照省、市的要求和部署,我区以区委、区政府的名义下发了《通知》,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区慈善会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开展好相关工作。

一是积极配合开展献爱心捐赠活动。6月30日上午,区委、区政府在区会议中心礼堂举行了“广东扶贫济困日”献爱心捐款活动,我会积极做好了捐款的接收工作。据统计,当天活动现场共收到捐款798万元。

二是开展访贫慰问活动。在启动仪式后,区领导分别组成三个慰问团,前往大龙街、石基镇、石楼镇慰问困难群众,我会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使慰问活动圆满完成。

三是制定用款方案,突出主题、确保实效。按照“广东扶贫济困日”工作协调会的精神,区慈善会根据各镇(街)上报的“双到”工作用款需求,专门制定了《广州市返还我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募集资金的使用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开展定向捐助活动,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为鼓励更多社会热心人士参与慈善行动,区慈善会专门设立了慈善定向捐助平台,按照捐助者的意愿实施慈善资助工程。一年来,共有21位热心人士捐赠了善款280.8万多元,其中:定向助学12.8万元、定向扶贫88万元、定向敬老160万元、定向公益事业20万元。通过定向捐助,资助了贫困学生上学、乡村修建村道、聋哑儿童康复、单亲困难家庭母亲治病和建设老年活动中心,推动了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慈善进万家”的社会氛围日渐浓厚

区慈善会通过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宣传慈善行为,宣传扶贫助困的良好品德和乐善好施的人物事迹,营造了慈善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了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以新闻媒体和网络为载体,扩大慈善影响面。积极利用《番禺日报》、番禺电视台和其它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慈善业务,向社会传递慈善理念,着力提高全社会关注慈善事业,学习慈善人物的良好氛围。去年,区慈善会在区政府和区民政局网站共发布了涉及慈善内容的信息共21条,并印发了25000多份的宣传资料,通过居(村)委会向社会群众发放,进一步扩大了慈善宣传面。

二是以慈善资助活动为平台,传播慈善意识。今年,区慈善分别在全区92个社区设置慈善捐款箱,并组织义工,对捐款箱进行定期护理和清点工作,共募集善款5.1万多元。

三是广泛开展慈善进万家活动。4月16日,我会与区民政局联同区文明办、团区委、洛浦街和洛涛南社区,在洛浦公园举行了“慈善进万家·共创文明城”活动启动仪式,让广大社区居民认识慈善、接受慈善、践行慈善、宣传慈善,使慈善真正走进社区,走进千家万户。

此外,为配合我区的“创文”工作,提高社区居民对“慈善捐助”的知晓度和认同感,我会深入到“创文”迎检的各个社区,开展“慈善进社区”宣传活动,并以有奖问答的形式,向社区居民派发了宣传单张1.5万多份,发放慈善小礼品1.3万多份。

(六)强化内部管理,着力提升慈善会的公信力

一是修订了《慈善会资助办法》。《慈善会资助办法》(修改草案)经区慈善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简化了困难学生申请慈善助学的手续,审批效率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二是制定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去年7月份,区慈善会办公室专门制定了《慈善会工作人员岗位工作职责》,明确了慈善会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使慈善会各项工作得到了更好的落实,并为提升慈善会公信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加强了业务交流。区慈善会分别到南海区慈善会和从化市慈善会进行交流,向他们学习一些先进的工作经验和管理理念,交流日常救助工作的开展,并结合自身实际为我所用,促进了各项慈善业务的开展。

四是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慈善资金的透明度。区审计局在4月30日和7月8日,分别对我会和区社会捐赠接收工作站进行了审计,审计评价表明:“区慈善会对接收的捐赠资金能设专帐管理,及时开具收据,捐赠收据金额与到帐金额一致;能及时向上级缴拨捐款,未发现有挤占、挪用、隐瞒、截留救灾资金和物资等问题”。另外,在8月份,我会还接受了区审计局关于社会团体“小金库”的专项治理检查,没有发现截留捐赠收入及以假发票、假合同等手段套取资金,虚列支出、转出资金等设立“小金库”的现象。

二、2011年工作思路

党中央、国务院已经明确提出慈善事业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要求把发展慈善事业提到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今年,区慈善会继续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慈善工作,认清形势、抢抓机遇,为建设“幸福番禺”发挥着应有的作用。

(一)扩大慈善资金的募集,着力提高救助成效

募集慈善资金,是做好慈善工作、实施慈善救助的物质基础。慈善事业要想可持续发展,就要不断开发出稳定、持续的慈善资金募集渠道。区慈善会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好201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暨广州慈善日活动”,将两者有机结合创立慈善募捐新品牌,以及继续做好日常捐赠款物接收工作,对于定向捐赠业务,必须严格按照捐赠人的意愿落实款项的使用。

(二)积极实施救助,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树立慈善会良好的形象

2011年,区慈善会计划安排慈善资金1700万元,用于实施以“帮扶困难群众治疗重大疾病”为主要内容的“四大资助项目”,让困难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切实感受到慈善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这“四大资助项目”分别是:助医、助学、助困以及公益项目。其中:助医项目包括困难群众重大疾病治疗资助、“慈善传递爱心”——关爱地贫白血病儿童资助活动、“让我们共同拥有光明”——白内障患者康复治疗计划资助活动、“关爱母亲·健康同行”——资助贫困单亲母亲体检活动;助学项目包括慈善会助学、“金秋助学”、“幸福女孩”助学、持证高中住宿生助学;助困项目包括自然灾害和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六一”儿童节慰问活动、慈善超市业务等;公益项目包括慈善安居工程、资助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资助区社会福利院儿童部改造项目。

此外,继续完善慈善捐助超市的运营管理,研究便民利民措施,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三)切实加强内部管理,着力提升慈善会的公信力

一是严格制度管理。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并认真执行区慈善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好、用好每笔捐赠款物,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使有限的慈善资金用到困难群众最需要、党和政府最关心的地方,树立慈善会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是确保信息公开。慈善机构是否有公信力,关键看它运作是否透明、信息是否公开,这是慈善事业发展的根本,也是慈善事业取信于民的重要保证。我们将继续通过报纸、杂志、网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慈善会的救助项目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状况,并继续邀请审计部门对慈善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延伸审计。

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利用区民政局业务信息系统网络覆盖我区各镇(街)、村(居)委会的优势,开展慈善救助业务网上审批系统,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团队战斗力。要加强慈善会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工作效能,提高慈善会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提高为困难群众服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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