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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周年
专题研讨|紧抓四大要素 助推第三次分配

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在浙江属于行业的龙头地位,和其他地方慈善联合总会情况不一样,我们浙江省因为慈善总会和慈善联合总会在2017年12月合并之后,我们没有慈善会的,慈善联合总会作为一个行业性组织,同时,也承担了省级慈善会的相关工作,基于这样的背景开展两年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同时到今年2021年的时候,党中央出台了《关于支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这个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发展慈善事业,实际上这个意见的出台,点名了我们要发挥第三分配作为重要的推动共同赋予的手段,明确了我们慈善事业的在当下的一种地位,也就是说我们作为三次分配中不可取代的力量,我们能够和其他分配再配合,共同促进共同富裕。


明确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四个要素

“慈善事业作为第三次分配,它的机制究竟是什么样的?”这是摆在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面前的首要问题。浙江省慈善文化研究院的专家展开深入研讨,并理清第三次分配的运行机制其实由四个关键所决定。


传统的慈善事业聚焦于捐赠者和受赠者。比如说乞讨者给他一些钱,这是传统的。这种方式有几个问题,第一个是比较分散。第二,资金总量相对来说比较小。但现代慈善事业之所以能够成为事业,一个核心特征就在于有大量的专职募捐者,尤其是以慈善组织为代表的募捐者,他们开展专业化的慈善募捐,把相关的资金从捐赠者那里募集起来,有计划、有步骤地用于受赠者。同时,现代慈善事业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特征,政府在这里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政府相对于捐赠者而言,他通过税收激励等方式来通过捐赠者,将更多的资金用于第二次分配。另一方面,政府通过有效监管,监督募捐者,这样来确保慈善资金在募集之后能够合法合理的使用。同时,再通过一系列公开措施,确保这些慈善资金能够合理的使用。


当我们理清第三次分配这样的一种慈善三角,由四方所组成这样一种基本的逻辑关系之后,我们会发现第三次分配实际上涉及到四个关键要素第一,根据《慈善法》的规定,慈善组织是第三次分配的主体和重要的执行者,作为桥梁连接起捐赠者和受赠者。第二,第三次分配实际上由慈善活动来实现,通过慈善募捐,实现善款从捐赠者到募捐者,再由募捐者通过一定形式遵循捐赠目的,将资金用于受赠者,从而实现第三次分配,也就是说慈善活动构成第三次分配执行的过程。第三,政府通过税收激励,表彰等一系列的措施促进捐赠者、募捐者完成第三次分配。第四,政府还有一个很大的功能,通过合理的监督,设立相关公开机制来确保资金阳光透明地用于慈善事业。


第三次分配四个基本要素总结来说,即:发挥分配主体功能的慈善组织,发挥分配执行功能的慈善活动,发挥分配激励功能的慈善褒奖,发挥分配保障功能的慈善监督。基于此,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开始思考怎么样从四个要素出发开展自己的工作。近年来做了一系列的探讨,接下来我们和兄弟单位、兄弟省市做简单的经验分享。


重视慈善组织培育

第一,既然作为行业性组织,最直接的对象其实就是会员。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在2017年12月份成立之处,吸收了415家会员单位,基本上涵盖了浙江省慈善行业龙头组织,近年来这个数量一直在上升,所包含依然是整个浙江省最优质部分的慈善组织。这样背景下,以会员单位作为重要的慈善事业发展抓手,通过组织一系列帮扶,促进培训,以及形式多样的活动,支持慈善会员组织发展,截止2021年11月,浙江慈善组织数量达到1247家,其中大半是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的会员单位。


第二,积极打造慈善组织的交流、学习基地,通过慈善文化研究院,开展了各种各样的形式来帮助我们慈善行业开展各种各样的培训,如每年组织多次浙江公益沙龙,通过专家发言、行业参与、会员积极投身等等方式,共同参与举办这样的活动,把行业关心的一系列重要的政策、法律等等各方面的问题进行探讨,加深各方对于慈善事业的一种认识。


第三,积极设立慈善人才培训机制,和浙江省民政厅、杭州民政局等各地市民政机关、民政部门开展长期合作机制,把相关的联合培训形成一种日常化、常态化的机制,今年培训了大概19场,总共接受培训4千多名。


推动慈善活动开展

第一,积极打造慈善项目的交流平台。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交流平台——西湖论善,每年开展一次,这同时也是长三角一体化的重要平台。每一届西湖论善都有大量项目、经验做相关交流,促进慈善组织开展相关活动项目交流。


第二,努力整合资源的对接需求。社会各界对于参与慈善的热情比较高涨,通过各类项目交流会,可以实现捐赠者和受赠者项目的对接,近年来我们已经促进一系列的项目,比如说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支援西部建设等方面做了很多有益的尝试和项目,仅仅2017年到2020年项目总额已经达到10.8亿。


第三,对于各类慈善组织,特别是会员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我们积极鼓励他们向品牌化方向发展,通过打造品牌来实现扩大慈善活动的影响力,带动更多的人参与慈善活动。


制定慈善激励措施

第一,重视典型案例和个人的表彰每年都会推选浙江省典型慈善案例和个人事件,并且在全国性的或者省一级的相关庆典上面公开表彰,去年总共评选了100个浙江省典型慈善案例,其中很多慈善案例这几年影响力已经越来越大,前几年评选已经有好多个项目获得了中华慈善奖,个人大概每年会表彰评选一千人左右,也在各个地方起到很好的模范、示范作用。


第二,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推动全省各个乡镇设立慈善工作站点现在已经实现了全省各个乡镇慈善工作站点全覆盖,而且每年会进行年度的考核,并且有一定的奖励和表彰机制,此外,还在村、社区开展各类省级慈善峰会等等一系列的评选活动,也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严格慈善监督机制

第一,积极制定行业公约,在第五届西湖论善上面,发起了《西湖宣言》,这是最早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关于慈善事业发展的公约,近年来我们在省内也推动了一系列行业公约制定,有效推动行业的秩序和发展。


第二,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作为行业组织也承担了行业纠纷的调解。近年来我们每年也会调解各类行业纠纷10多起,四年来已经调解了200多起,对慈善行业起到支撑作用。


第三,积极开展各种行业评估。除了专项的评估,还承担了浙江省城市慈善发展指数研究,每年对于浙江11个地市级和浙江90区县市进行合理的排位,每年在西湖论善进行公布,这个排位已经形成全国比较有特色的一个排位。每一年开展相关的评估有排位而且实现全覆盖,评估中详细的数会及时反馈给各区县市,并且提交相关建议。


通过以上一系列工作,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有力推动浙江省慈善事业发展,我们也希望能够进一步发挥第三次分配在共同赋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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