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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依法治善能力 番禺区慈善会秘书处学习贯彻《慈善法》

专题学习会


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该遵循哪些要求?健全慈善组织内部治理有什么原则性的规定?12月29日(今日)上午,番禺区慈善会召开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专题会议暨秘书处月度工作会议,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及各项目服务团队负责人参会。与会人员在“领学人”的带领下,通读《慈善法》的重点条款,并对照各岗位工作实际“检视”当前存在的问题,掀起了良好的学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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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慈善会近日成功举办20周年回顾与展望系列活动,工作成果广受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站在一个全新的历史起点,番禺区慈善会如何巩固成果、提档升级,进一步发挥区域枢纽型慈善组织的作用?番禺区慈善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邓红兵认为,推动开展《慈善法》学习,是番禺区慈善会倡导依法治善、规范化开展工作、创新性开拓发展的关键,他要求秘书处各部门工作人员,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照《慈善法》逐条学、反复学、深入学,达到融会贯通的效果,提高慈善工作的专业性。




捐赠合作部部长高韵作为“领学人”,重点梳理了《慈善法》中的知识点,提出八大问题,涉及到个人求助的合法性、如何开展定向募捐、慈善组织发生关联交易、捐赠信息的公开度、捐赠人出现不履行捐赠协议的情况等等相关规定,逐条对应,理清概念,为今后规范化开展慈善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后的月度工作例会上,秘书处三个部门的部长及各项目服务团队负责人分别围绕12月的工作进度和遇到的问题,以及2022年1月的工作计划做汇报。2021年的最后一个月,区慈善会全体人员齐心协力、兢兢业业完成了多项亮点工作,包括完满举行了20周年回顾与展望系列活动,传播了“人人慈善为人人”的社会风气,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肯定。由区慈善会牵头和主要起草的《社区慈善基金运行指南》通过中国慈善联合会审核,成为全国团体标准。2021年慈善健康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积极调整方案,开启合作伙伴招募工作,活动将于12月31日正式启动。一项项重要工作的推进落实,为不平凡的2021年划上一个充满爱的句号。


此外,年关将至,秘书处行政综合部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时强调,要高度重视用电、消防等问题,严禁在办公区域内给电瓶车充电,实现安全快乐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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