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是世界癌症日
目前
针对不同病种
全国不同类型的机构
都设有不同的救助慈善项目
向慈善组织求助
是患者申请救助的有效方式之一
珠珠慈善医疗救助平台联合善城广州
搜集汇总了一份
广州地区乃至全国的
大病慈善救助资源清单
本份清单项目
主要针对在广州治疗的大病患者
以血液疾病、肿瘤疾病(癌症)为主
部分慈善救助项目
不限制救助病种和地域
如果想了解其他病种的资源
欢迎致电珠珠慈善医疗救助平台咨询
咨询热线:
400-859-9595转2或020-81499901
项目多多,全文较长
建议收藏起来哦!
救助病种:不限
救助人群:本年度内因特殊困难获得政府临时救助。
救助标准:具体咨询基金会工作人员
申请流程:申请表及资料寄至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102号汇德大2303广东省慈善总会收(020 83394108)
救助病种:重大疾病(病种不限)、重大意外事故
救助人群:
1.广州户籍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的儿童,因治疗疾病、突发灾害或其它原因需要医疗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2.父母在广州工作居住1年及以上的来穗人员家庭的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儿童,因治疗疾病、突发灾害或其它原因需要医疗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救助标准:1万元/年/人
救助病种:重大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病种不限)
救助人群:在广州市辖区内突遭重大意外或重大疾病无力支付医疗费的困难患者。
救助标准:2000-10000元/年/人
救助病种:重大疾病(病种不限)、重大意外事故
救助人群:广州市户籍人员、正在广州就读的外地户籍大中专学生(全日制)、正在广州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因患重大疾病、在广州市辖区内突遭突发灾害或突发意外事件需要医疗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救助标准:最高不超过5000元/年/人
救助病种:重大疾病(病种不限)、重大意外事故
救助人群:
已获广州市医疗救助,仍有困难的下列人员:
1.广州市户籍人员、正在本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大中专学生患重大疾病,自付医疗费用较大;
2.正在广州市工作,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已连续缴纳广州市社保2年的来穗人员患重大疾病,自付医疗费用较大。
3.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医疗或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员,经政府临时救助后,仍然困难。
救助标准:
1.慈善医疗救助:3万元/年/人
2.慈善应急救助:按申请人在本市共同生活的家庭人数,每人累计发放不超过突发事件发生地3个月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以上广州市慈善会项目请咨询:400-859-9595转2
救助病种:不限
救助人群:在广州住院重症的0-18岁贫困患儿。
救助标准:具体咨询基金会工作人员:020-87301952
申请资料:
(1)具有村委以上机构承诺盖章的贫困证明,其中必须写明家庭的经济状况,孩子的疾病情况。(以证明符合贫困家庭)
(2)具有广州市各大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以及详细的诊断报告。(以证明孩子患病的真实性)
(3)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受助人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证明受助人与申请人具有亲属关系)
(4)到网站下载基金会资助申请表,认真填写,并将资料一并寄到基金会或自提上门即可。(申请表在网站“申请资助”一栏《伟博基金病童资助若干规定》上,点击加载后下载打印即可。)
救助病种:白血病
救助人群:在广州三甲医院就医、家庭经济贫困、年龄16周岁以下(含16周岁)的白血病儿童,经家庭经济情况、社会支持情况、治疗方案及费用综合评估后确定。
救助标准:
1.通过化疗治疗的贫困患儿一次性资助1万;
2.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的贫困患儿一次性资助2万。
申请流程:关注“碧心公益”微信公众号-点击“申请救助”,填写相关求助信息。
咨询电话:020-83522426
救助病种:急性心急梗死、主动脉手术、脑部严重疾病导致的永久性神经技能障碍、瘫痪、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严重烧伤、爆发性肝炎
救助人群:广州地区全日制各级各类学校患重大疾病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外来工子女在穗有两年以上广州学籍的学生。
救助标准:最高一次性资助4.5万元;病前已购买健康保险的学生,另一次性资助治疗补助费0.5万元。
申请咨询:广州市西湖路83号 020-83388688/22083810
救助病种:不限
救助人群:广州市本地户籍。
救助标准:1万/人
申请流程:将求助信息和证明资料提交申请表至官方邮箱513623680@qq.com,zhuna@grcbank.com。
救助病种:重大疾病(病种不限)
救助人群:
1.本区低保、特困人员
2.本区低收入家庭人员
3.本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4.本区优抚对象
5.本区户籍军队退役士兵及现役军人家属
6.经有关部门认定为本区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的人员
7.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本区户籍困难人员。
救助标准:
1.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申请慈善医疗救助的,一般不超过其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90%给予救助
2.低收入家庭人员个人申请慈善医疗救助的,一般不超过其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80%给予救助
3.优抚对象个人和本区户籍军队退役士兵、现役军人家属个人申请医疗救助的,一般不超过其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70%给予救助
4.在本区见义勇为遭受人身伤害申请医疗救助的,在享受政府医疗救助后,一般不超过其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90%给予救助
5.其他人员申请慈善医疗救助的,救助标准根据申请人家庭成员结构、经济收入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一般不超过其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50%
6.申请人属单亲家庭、计生特别帮扶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或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救助标准可提高10%;如已参加本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并得到保险机构理赔的,救助金额不得高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部分。
慈善医疗救助范围为自申请之日止前12个月发生的医疗费用,因意外事故造成身体伤害申请救助的不受此限制。
慈善医疗年度救助总额一般不超过50000元,特殊情况除外。
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是指在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商业保险以及政府、社会团体等的救助后个人实际需要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
救助病种:重大疾病(病种不限)
救助人群:
1.来穗务工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截至申请之日,已在本区连续居住两年,并连续工作满一年的;(2)、截至申请之日,已在本区连续居住两年,并截至申请之日三年内累计工作满24个月的。
2.来穗务工人员子女,须其父母一方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并且其符合下列条件:未满十八周岁,学籍在本区,并就读满一年(需提供区内有关就读证明),随父母一起生活,患有重大疾病。
救助标准:
重大疾病医疗年度救助总额一般不超过50000元,特殊情况除外。
番禺区慈善会联系方式 020-34607240
救助病种:突发灾害、突发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病种不限)
救助人群:
1、在从化区域内遭遇突发灾害或突发意外事件造成医疗或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员。
2、从化区户籍人员、正在从化就读的外地户籍大中专学生(全日制)或正在从化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因患重大疾病,自付医疗费较大,导致医疗困难。
3、申请政府救助后,依然困难的从化区户籍人员。
救助标准:
慈善救助标准原则上每一救助对象在一个慈善救助年度内不超过3万元,慈善救助年度的起止点按自然年度计算。
救助病种:重大疾病(病种不限)
救助人群:民政救助下依然生活困难的低保低收家庭,突遭遇大病的家庭等
救助标准:审核条件符合情况下,每年救助不高于3万元的救助金。
从化区慈善会联系方式 020-37909311
救助病种: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病种不限)
救助人群:越秀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职工
救助标准:5000元/人
救助病种:重大疾病(病种不限)
救助人群:越秀区属中小学内患有重大疾病且家庭困难的学生
救助标准:50000元
救助病种:重大疾病(病种不限)
救助人群:越秀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专业社会工作者的困难子女
救助标准:每一救助对象在同一个慈善医疗救助年度内不超过3万元
越秀区慈善会联系方式 020-83303011
救助病种:重危疾病、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事件(病种不限)
救助人群:
1.本区户籍家庭以及散居孤寡老人、孤儿;
2.其他有需要的特殊困难群体。
救助标准:
根据各街道审批结果,视慈善资助金使用情况,适时调整救助金。
海珠区慈善会联系方式 020-34073602
救助病种:重大疾病、突发事件(病种不限)
救助人群:部分因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个人)生活困难的来穗人员
救助标准:按照每一资助对象一次性发放1000-50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原则上每一资助对象在一个资助年度内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资助年度的起止点按自然年度计算。
花都区慈善会联系方式 020-36897370
救助病种:重大疾病、突发灾害、意外事故等(病种不限)
救助人群:
1.困难家庭:本区户籍,由民政部门核定的城乡低保家庭、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五保户;由劳动部门核定的特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
2.其他困难家庭:收入处于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范围边缘的有特殊生活困难的家庭。
3.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两年、罹患危急重伤病的非本区户籍务工人员,其家庭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的。
4.应急救助对象:在本区范围内因突发灾害、意外事故或见义勇为造成伤亡或生活困难的人员。
救助标准:
1.慈善医疗救助标准:
(1)困难家庭、其他困难家庭:自申请之日前一年内发生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其超过起付线部分的自付费用,按比例计算后取百位整数给予救助,年累计最高不超过30000元。
(2)困难外来务工人员:自付费用超过20000元,其超过起付线部分的自付费用,按比例计算后取百位整数给予救助,年累计最高不超过20000元。
2.慈善应急救助标准:
按申请人在本区共同生活的家庭人数,以本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次性发放3个月以内的生活补贴,或按紧急救治情况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000元的医疗补贴,或对死亡人员家属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000元的慰问金,或对见义勇为者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000元的慰问金。
南沙区慈善会联系方式 020-39004535
救助病种:重大疾病(病种不限)
救助人群:
1.辖区内因患危重疾病导致家庭特困人员;
2.享受各类救助和慈善医疗救助后仍有困难的人员。
救助标准:患重大疾病可给予1万元以内的临时医疗救助金。
增城区慈善会联系方式 020-82636613
救助病种:血友病 救助人群: 1.药品援助:参加广州市职工医保、城乡社会医疗保险、患有血友病的患者。 2.关爱计划:已参加广州市职工医保或城乡社会医疗保险,经中华慈善总会审核入组血友病援助的患者且在公立医院进行治疗。 救助标准: 1.药品资金援助: 中华慈善总会援助分别按照药品10%(成人)和药品15%(儿童)对入组的血友病患者进行药品资金援助 2.关爱计划: (1)关节性手术治疗:20000元/人; (2)康复理疗:3000元/人; (3)血友病优生基因筛查:4000元/人,每个家庭不超过2次; (4)药代动力学:1000元/人,每名患者累计不超5次。 合作医院:番禺中心医院、南方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救助病种:肺癌、食管癌、肝癌、胃癌、肠癌、鼻咽癌、淋巴瘤或乳腺癌 救助人群: 患肺癌、食管癌、肝癌、胃癌、肠癌、鼻咽癌、淋巴瘤或乳腺癌的广州市户籍或来穗务工困难人员。 救助标准:3000-5000元/人 合作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救助病种:先天性心脏病、恶性肿瘤、再生障碍贫血 救助人群: 1.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治疗,广州市户籍0-14周岁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2. 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治疗,父母在广州工作居住1年及以上的来穗人员家庭的0-14周岁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救助标准:最高不超过3万元/年/人 合作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救助病种:尿毒症、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及其他重特大疾病 救助人群:在省二医进行住院治疗的罹患重大疾病的城乡困难家庭。 救助标准:不高于2万元/人 定点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救助病种: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救助人群:在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的24岁以下(含24岁)的家庭贫困患者,其他年龄段的特别贫困患者酌情进行资助。 救助标准:最高资助3万/人 合作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以上项目具体咨询:400-859-9595转2
救助病种:不限
救助人群:在广州公立医院治疗的罹患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地中海贫血、癌症或其他重大病伤的贫困家庭未成年子女,一般由合作媒体或合作医院经过调查核实后推荐的病童,其医疗费用大幅度超过医保和家庭经济承担能力的重症病童。
救助标准:参照医院预计的治疗费用,扣除医保、本人自筹、社会捐款、医院减免后的缺额,就不同病种和缺额大小,在缺额内厘定,对符合条件的病童给予3万元以内的资助。
申请流程:
(1)主要是贫困家庭未成年子女,一般由合作媒体或合作医院经过调查后报道或推荐的;
(2)原则上应在广州市区的公立医院治疗的。
合作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总医院、广州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广东省中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020-87777268、13822279353
救助病种:白血病、淋巴瘤等
救助人群:
(1)儿童患者(小于14岁):急性髓系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非霍奇金淋巴瘤B细胞型、急性弥漫性大细胞淋巴瘤、滤泡性淋巴瘤、儿童BurKitt淋巴瘤;
(2)成年(年龄15-60岁):急性髓系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非霍奇金淋巴瘤B细胞型、急性弥漫性大细胞淋巴瘤、滤泡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胞淋巴瘤。
救助标准:1-3万/人。
联系方式:血液科 陈护士020-89168092 公益热线:15011736519(李社工)
合作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救助病种:脊柱侧弯、胸廓畸形和儿童风湿病
救助人群:0-18岁患脊柱侧弯、胸廓畸形和儿童风湿病等病种的城乡困难家庭中的重症贫童
救助标准:
脊柱侧弯救助标准:救助金额为10,000元/人,每人每年限救助一次。
胸廓畸形救助标准:救助金额为2000元/人,每人每年限救助一次。
儿童风湿病救助标准:救助金额为2000 元/人或5000 元/人,每人每年限救助两次。
公益热线:15011736519(李社工)
合作医院: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救助病种:重型地中海贫血
救助人群:
(1)患儿父母双方之一为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或者农村地区户籍人口;
(2)患儿年龄小于18岁;
(3)能够提供合法的治疗费用票据和病历。
救助标准: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对广东省户籍的贫困重型地贫患儿评估后,给与医疗输血、去铁治疗、切脾手术资助(具体资助金额根据患者诊疗情况、医保保险报销情况及其他医疗救助情况综合确定,据实资助)。
合作医院: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救助病种:地中海贫血
救助人群:2-12岁贫困地贫儿童
救助标准:5万元(特殊患儿可提高至9万元)
申请流程:具体咨询定点医院或各省负责人
广东-陈老师:18900890303 杨老师(深圳儿童医院):0755-83008204 云南-彭老师:0871-65197698 13888706581 湖南-江老师:0731-85356848 贵州-苏老师:0857-8468555 15718676673 海南-林老师:010-62438533 福建-金老师:0591-83327983
合作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圳儿童医院、南方医院、东莞台心医院、云南43医院、湖南省儿童医院、贵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海南省人民医院、北京协和医院
救助病种:
(1)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2)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3)其他血液病、肿瘤病种
救助人群:
(1)年龄在14周岁(含14周岁)以下;
(2)在该项目定点医院治疗的患儿;
(3)孤儿或经当地政府认证为贫困家庭:城镇居民家庭为当地低收入职工家庭、当地低保家庭或当地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居民家庭为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家庭。
救助标准:申请通过后每人一次性最高资助5万
合作医院:
华南地区: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广东省人民医院
华东地区: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南京市儿童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华中地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西南地区: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救助人群:18周岁以下的贫困血液肿瘤或其他重大疾病患者
救助标准:每人一次性资助1万
申请流程:具体咨询定点医院
定点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儿童血液肿瘤科、深圳市儿童医院血液科、阳江市人民医院、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河北省儿童医院血液肿瘤科、广西省钦州市妇幼保健医院、广西省玉林市保健院
救助病种:白血病
救助人群: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治疗的患儿
救助标准:5000元/人
合作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咨询电话:020-38796557
救助病种:
(11)外科疾病:急诊手术;先天性畸形经手术治疗预后良好者,如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唇腭裂、先天性巨结肠等;其他严重的外科疾病,如先天性畸形骨外科等。
(2)内科疾病:各种重大疾病;在PICU,NICU治疗,已花费 超过20000元,患儿家庭已无力支付治疗费用,且预后良好者。
救助人群: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接受医学治疗的12岁以下的孤、残儿童
救助标准:(1)患儿家庭支付不少于1000元;(2)所有资助费用原则上不超过总费用的100%,总金额不高于50000元。
申请流程:具体咨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工作人员(住院部15楼联络部)
合作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救助病种:
(1)急诊手术;
(2)各种重大疾病,在PICU,NICU治疗,已花费超过10000元,患儿家庭已无力支付治疗费用,且预后良好者。
救助人群: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接受医学治疗的、通过治疗能基本康复的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
救助标准:患儿家庭支付不少于1000元人民币,所有资助费用原则上不超过总费用的100%,总金额不高于80000元人民币。
申请流程:具体咨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工作人员(住院部15楼联络部)
合作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救助病种:白血病
救助人群:14周岁以下患有白血病且家庭经济贫困的儿童,其本人可作为申请人,或由家长(法定监护人)作为代申请人,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简称中国红基会)“小天使基金”申请资助。
救助标准:化疗3万/人、移植5万/人(每名患儿不超过5万)。
申请流程:
(1)登录中国红基会网站(网址:http://www.crcf.org.cn/),从小天使基金页面下载最新的《小天使基金资助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审核盖章后,寄送至县(市)级红十字会审核,经省级红十字审核后报中国红基会;
(2)申请人如需做造血干细胞移植且配型成功,可另行下载填写《小天使基金造血干细胞移植资助申请表》,经省级红十字会审核后报中国红基会。
救助病种: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救助人群:凡14周岁(含)以下、具有中国国籍的贫困家庭患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且符合以下两种情况的儿童,(1)计划或即将进行ATG/ALG治疗或造血干细胞移植;(2)在进行ATG/ALG治疗后一个月内,或实施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后100天内。
救助标准:3万/人。
申请流程:登录中国红基会网站(网址:http://www.crcf.org.cn/),从“东方天使基金”页面或“在线求助”页面下载《东方天使基金资助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经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及县级或以上红十字会审核盖章后报中国红基会。
救助病种:骨髓增值肿瘤、胃肠间质瘤、淋巴瘤、脑瘤等
救助人群:0-16周岁贫困肿瘤患儿及家庭
救助标准:为患儿及家庭提供治疗后续营养、康复训练。
申请流程:
通过基金会官网填写信息进行申请(www.isun.org)在填写完表格后,于工作时间(8:30-17:30)拨打010-88121028转1,进一步提供求助信息
救助病种:血液及肿瘤
救助人群:具有中国国籍、急需救助的患有血液及肿瘤疾病的外卖骑手(包括但不限于美团外卖、饿了么外卖、达达众包等)子女
救助标准:非移植治疗患者救助上限为3万元,需要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救助上限为5万元。
申请流程:通过基金会官网填写信息进行申请(www.isun.org)在填写完表格后,于工作时间(8:30-17:30)拨打010-88121028转1,进一步提供求助信息。
救助病种:血友病
救助人群:
(1)救助血友病患儿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下(1999年1月1日后出生);
(2)救助血友病患儿须在相关医院已确诊为血友病;
(3)受助血友患儿家庭为贫困家庭。
救助标准:具体咨询基金会工作人员。
申请流程:需在官网下载最新申请表填写
救助人群:全国性贫困患病儿童救助(除强直性脊柱炎的救助年龄为25岁以下,其余病种救助年龄为18周岁以下)
申请方式:拨打400-006-9958求助或在9958儿童紧急救助微信公众号平台填写求助评估表。
救助病种:血液病,肿瘤
救助人群:0-18岁贫困患儿
救助标准:具体咨询基金会工作人员。
申请流程:发求助邮件到爱心家园助医邮箱2487588016@qq.com 标题注明孩子姓名、年龄、病名,正文写清详细病情,治疗方案及预算,费用缺口等。
救助病种: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标危、中危)、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M3);经医院科室主任推荐,预后效果好,费用可控的其他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
救助人群:家庭经济困难的0-18周岁白血病或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儿童(患儿应当户籍在“神华爱心行动”专项医疗救助项目实施的省区范围内)
救助标准:具体咨询基金会工作人员。
申请流程:“项目官网-申请须知-救助流程”;相关文档可在“项目官网-文档下载”中下载,官网:www.shenhuaaixin.org电话:010-64462479
救助病种:地中海贫血、白血病
救助人群:
(1)0-14岁家庭贫困地中海贫血患儿;主要是骨髓或脐带血移植;
(2)0-18岁的贫困家庭血液病患者;
救助标准:具体咨询基金会工作人员。
申请流程:1.拨打求助热线40006-21885通报患儿情况,申请救助;2.符合救助条件,工作人员通知家长在天使妈妈网站http://www.angelmom.org下载贫困家庭申请表,邮寄到项目组。
救助病种:肿瘤
救助人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患者(年龄不限)
救助标准:依患者情况决定。
申请流程:关注芒果微基金公众号,通过功能栏【申请报名】中的【个人救助】申请表进行申请。
救助病种:肿瘤
救助人群:0-18周岁贫困家庭肿瘤患者
救助标准:依患者情况决定。
申请流程:通过基金会官网申请(www.meetcharity.org),电话010-58565877。
救助人群:0至60周岁患有重大疾病的中国籍贫困家庭患者。
申请方式:关注德义基金的微信公众号(deyi1743)提交相应的审核资料
联系电话:0755-339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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