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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慈善兜底 助贫困女孩圆读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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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慈善会九年助1070名贫困女孩重返校园
01助学小故事

“感谢慈善会帮我圆梦,如果不是他们的帮助我高中都无法读完。”家住化龙镇的小苏(化名)近日就番禺区慈善会的慈善助学表示感谢。

  小苏家住化龙镇,低保户,2019年在番禺读高中,因为其家庭困难,多次想到辍学,后在番禺区慈善会工作人员帮助下向番禺区慈善会提交持证高中住宿生助学申请和“幸福女孩”助学申请,经过审核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后,番禺区慈善会向其发放共计4500元助学金,助其完成学业圆梦大学。


02幸福女孩助学

自2011年至2019年底,番禺区慈善会通过“幸福女孩助学”帮助1070名女孩完成学业,共计发放“幸福女孩助学金”达2,848,830.00元。

申请“幸福女孩助学”的对象须为在册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女和纯生二女户结扎家庭女孩;不同的对象补贴标准不同。

  普通低保家庭子女的最高助学资助标准:就读幼儿园的,给予每人每学年4500元助学金;就读小学的,给予每人每学年600元助学金;就读初中的,给予每人每学年900元助学金;就读高中、职中的,给予每人每学年1500元助学金;就读大专的,给予每人每学年6000元助学金;就读本科或以上的,给予每人每学年9000元助学金;考取大专和本科的,在入学的第一学年分别额外给予2000元和3000元助学金。

  单亲、残疾人低保家庭子女的最高助学资助标准:就读幼儿园的,给予每人每学年4800元助学金;就读小学的,给予每人每学年640元助学金;就读初中的,给予每人每学年960元助学金;就读高中、职中的,给予每人每学年1600元助学金;就读大专的,给予每人每学年6400元助学金;就读本科或以上的,给予每人每学年9600元助学金;考取大专和本科的,在入学的第一学年分别额外给予2000元和3000元助学金。

  普通低收入家庭子女的最高助学资助标准:就读幼儿园的,给予每人每学年3000元助学金;就读小学的,给予每人每学年400元助学金;就读初中的,给予每人每学年600元助学金;就读高中、职中的,给予每人每学年1000元助学金;就读大专的,给予每人每学年4000元助学金;就读本科或以上的,给予每人每学年6000元助学金;考取大专和本科的,在入学的第一学年分别额外给予1000元和1500元助学金。

  单亲、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子女的最高助学资助标准:就读幼儿园的,给予每人每学年3150元助学金;就读小学的,给予每人每学年420元助学金;就读初中的,给予每人每学年630元助学金;就读高中、职中的,给予每人每学年1050元助学金;就读大专的,给予每人每学年4200元助学金;就读本科或以上的,给予每人每学年6300元助学金;考取大专和本科的,在入学的第一学年分别额外给予1000元和1500元助学金。

  申请“幸福女孩助学”须填写相关材料,经过审核无误以后才能发放助学基金,申请人同时符合两项或以上助学项目申请条件的,可择一项提出申请,不得同时申请;但对于符合“‘持证’高中住宿生助学”条件的申请人,若其同时符合其他助学项目申请条件的,可一并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助学资助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与本人页)复印件;2.属低保家庭的,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广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属低收入家庭的,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复印件;属孤儿的,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儿童福利证》复印件;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由镇街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属残疾人家庭的,提供区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属特困职工家庭的,提供区总工会出具的证明;属单亲家庭的,提供户口簿、离婚证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就读学校出具的在校在读证明;就读大学一年级的,还须提供所读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助学资助工作在每年8月至11月期间进行,8月至10月是宣传、受理申请阶段,11月是审批、发放助学金阶段。助学金每学年发放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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