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过半,当大部分学生开开心心地过着暑假时,却有学生为接下来的学费发愁。为有效解决我区困难家庭子女上学问题,践行我会扶贫济困的宗旨,我会于8月-11月开展慈善助学工作。
本区户籍在读小学、初中、高中(含职中),以及全日制大专、本科或以上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向本会提出助学资助申请:
(一)申请普通助学的对象须为在册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子女;
(二)申请“幸福女孩”助学的对象须为在册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女和纯生二女户结扎家庭女孩;
(三)申请“持证”高中住宿生助学的对象须为持有《广州市城镇居民(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在册城乡低保户子女。
助学工作安排于8月至11月进行,8月至9月为受理申请阶段,10月至11月为审批、发放助学金阶段。
1、申请人申请助学资助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按照申请的类别领取并填报以下表格:
《广州市番禺区慈善会助学申请表(慈善助学)》;
《广州市番禺区慈善会助学申请表(“幸福女孩”助学)》;
《广州市番禺区慈善会助学申请表(“持证”高中住宿生助学)》;